我在city的一家Seven打工,一干就是七年。

眯眼回忆起来,七年前我来到这家店的经历还真是好笑。那时候是我还在读大学,血管里都是酒精的年代。我和一群刚认识的朋友在city喝酒,大家喝的稀里哗啦之后决定回家,他们问我我家在哪,我看到那家便利店有光,就说,那就是我们家,所有人都热情的跟我再见,我也就理所当然的躺在这家店门口仰面大睡,老板以为我是一个没有家的流浪汉,清晨给了我一盒巧克力,我感激不尽,于是决定在这家店打工。

日子长长短短,人们来去匆匆,但这家Seven永远的在这里,看着时间流去。

“你打算在这里干到什么时候?”,Jeremy问我。

他是隔壁一家饮料店的售货员,我在这里工作起就认识了他,一个高高瘦瘦的澳洲人,喜欢在月亮下对着穿红裙子的姑娘吹口哨。

“我也不知道,也许马上就走了吧,谁知道呢?”

这样的话我大概已经说了无数次了,Jeremy也知道我不会走,因为人们需要这家便利店。更因为,我还有一群可爱的朋友在这里。

Alice是住在楼上的一位姑娘,她常常浓妆艳抹的穿着睡衣来买一包烟,也常常问我有没有女朋友要帮我介绍,我常常告诉她我没有女朋友让她赶紧帮我介绍。

记忆中Alice有帮我介绍,Alice带来seven买烟带着她,她买了一盒我最讨厌的饼干,浓浓的奶味让我对这样的姑娘并无好感,所以这样的约会只会让双方难过。

Alice知道我很难缠,不再给我介绍新的女孩。